省厅印发《关于加强市、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

为加快推动全省市、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落地,省厅日前印发《关于加强市、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规划实施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发挥自然资源规划引领,要素保障作用,坚决维护好规划刚性和权威性。

通知在全国首次采用统一标准,对找矿增储、勘查开发布局优化、规划区块出让、绿色矿业、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等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,促使市县稳步有序推动规划实施。同时强调规划评估成果应用,根据评估等级,省厅将在矿产资源规划调整、矿业权出让、政府性投资勘查项目设置、绿色矿山遴选和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给予市县支持。